據新華社電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就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公務員進入“門檻”的要求提出具體措施,並對西藏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新疆南疆地區縣鄉機關招考公務員給予進一步政策傾斜。同時,允許各地根據工作實際和隊伍建設需要,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市、縣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意見》提出了六條措施
  一是針對一些基層機關招考職位要求學歷偏高的情況,提出適當降低招考職位學歷要求;
  二是針對一些基層機關對崗位專業要求過嚴過窄導致報考人員少的情況,提出放寬招考專業限制,鄉鎮機關可不限專業;
  三是針對一些基層隊伍年齡結構不合理的現狀,提出適當調整報考職位年齡條件;
  四是規定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進一步擴大報考人員範圍;
  五是針對一些基層職位因報考人員較少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情況,提出合理確定開考比例;
  六是為吸引有志青年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工作,提出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可以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針對四類人員明確了措施
  一是採取加強招考政策宣傳、到高校進行宣講等方法吸引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提高錄用比例;
  二是加大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定向招考力度;
  三是暢通熟悉基層、適合基層工作的優秀村幹部進入鄉鎮公務員隊伍渠道;
  四是積極開展從優秀工人、農民等人員中考錄鄉鎮公務員的試點工作。
  ■四個要求保證考錄公平公正
  一是要堅持依法考錄、“凡進必考”,不得簡化考錄程序,堅持全程公開透明,增強公務員考錄工作的公信力;
  二是要嚴格控制降低進入門檻政策的適用範圍,艱苦邊遠地區的界定和職位資格條件的設置要實事求是、科學規範、從嚴把握;
  三是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好幹部標準,加強對考生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的考察;
  四是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人員。
  ■釋疑
  “降門檻”能否破解基層“招人難”?
  有人擔心新規的出台會否出現這樣的問題:降低門檻是不是影響了公務員的質量?一些地方或個人會否“利用”新規採取“蘿蔔招考”?怎麼解決基層公務員“進得來、留不住”的問題?記者採訪了有關部門和專家。
  1如何保證“質量”?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原院長、研究員吳江說,“降低門檻不等於沒有門檻”,新規堅持了公務員法的規定和“凡進必考”原則,只是使考錄政策更加科學靈活地適應實際需要。
  比如,今年初,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發佈公告,在2014年招考的7420個職位中,不限專業的市級、縣級、鄉鎮級招考職位共有2277個,占招考職位總數的30.7%。這種降低基層公務員進入門檻的方式,客觀上增加了考生進入公職領域的機會,既是務實的選擇,也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公平正義。
  2防止“蘿蔔招考”
  近年來,個別地方出現了事業單位招聘中因人設崗的所謂“蘿蔔招聘”“內部招聘”,引起社會強烈不滿。
  為防止這些“降門檻”的措施在地方上被濫用,《意見》指出,要嚴格控制降低進入門檻政策的適用範圍,艱苦邊遠地區的界定和職位資格條件的設置要實事求是、科學規範、從嚴把握,並規定要堅持考錄程序全程公開透明。如何界定“艱苦邊遠地區”,各省可以根據實際界定,並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需獲得批准後才能實施。
  3避免“進得來留不住”
  據統計,近三年錄用到偏遠鄉鎮不去報到,或者到崗位後兩三個月就辭職不乾的就有17人。有個鎮2010年以來考錄了3名公務員,2名陸續調到了縣上,1名考到了市級機關。
  為此,《意見》也作出了一些“硬性”規定,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等。同時規定,各地可以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面向本地戶籍或在本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原標題: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錄“門檻”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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